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

中企职教合字(2024)34号


合作证明


为了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》(国发(2010)36号)文件要求,全面提高在职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,有效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,本单位与北京育兴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展《应急心理人才(高级)》培训项目。

我单位主要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工作,北京育兴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具体实施、培训质量以及市场推广工作。对于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,统一颁发《专业能力培训证书》。本项目在合作过程中,严禁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倒卖证书、提供虚假信息、夸大宣传、培训不达标行为等)。


有效期:2024年8月20日一2026年8月19日
特此

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
二0二四年八月2十日